老朽在《天下无疾》第四章 火 一开始陈述了下面一个定律
一个人每单位时间体内排出垃圾的能力≥这个人每单位时间体内产生的垃圾时,此人即使身中剧毒亦能平安无事。
昨日下午跟邻居聊天,无意间谈到了这题目。想起曾经留下几张当年的记录相片。现提供给网站朋友们参考。但老朽绝不赞成大家去尝试。毕竟是件极其危险的实验。
1991年3月10日晚上为了向一位跟我学气功的学生证明人只要打通奇经八脉后服食毒药也毒不死,这位开中药房的老板真的听了我话给我称出他认为足以致人死命的“轻粉”药量。当时我一口倒进口中,结果次日残余在我口腔中的余毒作怪了。连着五天,我用照相机自拍拍下了10张相片。
再次警告:3月10日晚上我将“轻粉”倒入口中,不到两分钟便感觉不适。我跟在场的五个人说:“我不舒服,让我在地上静坐一会儿。”然后,我一屁股坐在药房的地上,开始闭眼静坐。因为没有记录,想不起来了。光记得每隔一段时间吐一次。究竟吐了多少次,忘了。终于,觉得舒服了。没事了。重新站起来。只见在场的几位朋友们脸色煞白。告诉我,我刚静坐时两只手十根手指头有半截全黑了。
此时此刻再想想:我之所以没送命,也许是药房老板称的药量是他认为足以致人死命的。假如他多称了。也许,我体内排泄火气的量小于体内产生火气的量,可能就一命呜呼!切记,切记!千万不可尝试。